一、 進駐自由貿易港區流程
管理機關及海關實地勘查項目:
- 機器、機具設備之裝置、安全衛生設施、勞動條件、污染防治
- 電腦連線設備、貨物控管及帳務處理
- 自主管理專責人員2人
文件下載:
二、 申請加入自由港區所需文件
(一)、申請書
(二)、營運計劃書
1.營業目標及預計從事業務說明
2.投資效益分析
3.自用機器、設備清冊
4.設施管理方式及人員配置情形
5.其他法令規定之文件
(三)、貨物控管、貨物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作業說明書
(四)、新投資創設者,其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准文件
(五)、設施或土地預約訂金繳款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
(六)、投資人證件
1.本國人:自然人附身分證影本;法人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
2.僑民:僑民身分證明文件
3.外國人:自然人附國籍證明書或護照影本;法人附法人資格證明。但外國公司在國內設立分公司者,得以該公司之認許證明文件為之
(七)、經營業務須經特許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(八)、港區事業應設置2名以上專責人員處理自主管理事項相關業務,專責人員須經管理機關舉辦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講習合格,並取得結業證書,異動時應通知管理機關及海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