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修正「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」,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,請參考以下附件:
經濟部公告
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158項鋼鐵產品應先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明細表
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申請書